5月20日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發布,明確了當前食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提出了總體要求和目標:到2020年,基于風險分析和供應鏈管理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初步建立;到2035年,基本實現食品安全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六項“堅持”,四個“最嚴”
《意見》提出,要堅持安全第一,堅持問題導向,堅持預防為主,堅持依法監管,堅持改革創新,堅持共治共享。《意見》再度強調四個“最嚴”: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涵蓋了食品從生產、監管到處罰、問責的全鏈條。從頂層設計和戰略規劃角度,為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解決提出了時間表。
以“最嚴謹的標準”而言,《意見》強調借鑒和轉化國際食品安全標準,要求“建立企業標準公開承諾制度,完善配套管理制度,鼓勵企業制定實施嚴于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企業提高并嚴格規范自身的食品安全標準,是大勢所趨。
實施“最嚴格的監管”,強調源頭監管、常態監管、過程監管,監管覆蓋生產、流通、制作等各個環節,強調建立完備的追溯記錄,能夠實現可追溯。尤其指出:“集體用餐單位要建立穩定的食材供應渠道和追溯記錄,保證購進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意見》注重事后的處罰與責任追究,強調加快完善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推動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為“直接入刑”。落實“處罰到人”“問責到人”,將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明確各自責任,從而倒逼經營者和監管者各司其責,齊抓共管食品安全。
《意見》中強調,嚴把餐飲服務質量安全關,全面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員管理等規定。集體用餐單位要建立穩定的食材供應渠道和追溯記錄,保證購進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嚴格落實網絡訂餐平臺責任,保證線上線下餐飲同標同質,保證一次性餐具制品質量安全,所有提供網上訂餐服務的餐飲單位必須有實體店經營資格。
餐飲質量安全被列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
《意見》對餐飲質量安全一如既往地重視,將之作為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的重要一項,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取得明顯成效。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推廣“明廚亮灶”、餐飲安全風險分級管理,支持餐飲服務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提升餐飲行業標準化水平,規范快餐、團餐等大眾餐飲服務。鼓勵餐飲外賣對配送食品進行封簽,使用環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裝。大力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防范“地溝油”流入餐桌。開展餐飲門店“廁所革命”,改善就餐環境衛生。
推進“互聯網+食品”監管 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食安專業化服務領域
《意見》強調推進“互聯網+食品”監管,利用技術進步來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意見指出,建立基于大數據分析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推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應用,實施智慧監管。在“加強組織領導”部分,《意見》不僅提出企業要加大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而且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食品安全專業化服務領域,構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機制。這也意味著,專業的第三方食品安全服務機構或將迎來新發展。
食品安全關乎國計民生,《意見》的細則規定“有高度、有力度、有精度、有深度”,對于產業鏈條上的所有食品企業、餐飲企業來說,都值得認真研讀,在迎來最嚴厲的食安監管時代,按照《意見》要求,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加強生產過程控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